Was the philosopher who refused to look through Galileo's telescope more culpable than those who alleged that the spiral nebulae observed with Lord Rosse's great telescope in the eighteen-forties were scratches left by the grinder? (New Concept English, Book 4, L.32)
[原译]如果有的学者不肯看迦里略的望远镜,而有的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学者断言,用罗斯勋爵的望远镜所观察到的螺旋状“星云”是曲面镜研磨者留下的痕迹,那么难道说前者比后者更有过失吗?[《新概念英语》(四),p.41,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从译文“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学者”来看,原译者显然是把介词短语 in the eighteen-forties 看成是 the philosopher 的定语了。我对这种理解和译法抱怀疑态度,请分析。
英语的含糊性,在状语方面也有所表现。所以在理解或翻译英语状语时也会碰到困难。例如,有些结构(介词短语、分词短语、从句等),有时候很难确定它们是状语,还是定语。请看下面的句子:
He told all his friends at the club.
句中的介词短语既可理解为状语(全句的意思是:“他在俱乐部里告诉了他的每个朋友”),也可理解为定语(全句的意思是:“他告诉了他在俱乐部的每个朋友”)。
因此,我们必须依靠英语语法之外的知识来判定一个介词短语究竟是定语还是状语。但是,上面的句子并不存在这样的歧义,介词短语 in the eighteen-forties 被分析为 the philosopher 的定语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因而它只能被分析为 observed 的状语。
[试译]拒绝用伽利略的望远镜进行观察的学者是否比断言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用罗斯勋爵的大望远镜所观察到的螺旋状星云只不过是镜片磨工留下的痕迹的那些人更应该受到责备呢?
下面的译文把 in the eighteen-forties 译成谓语动词 alleged 的状语,似乎缺乏根据:
某位哲学家曾拒绝使用伽利略的望远镜去观察天空;到了19世纪40年代,有人硬把罗斯勋爵高倍望远镜观测到的螺旋状星云说成是磨镜工留下的磨痕。“难道反对伽利略的哲学家比诋毁罗斯勋爵的造谣者应受到更大的谴责吗?[《新概念英语》(四),外研社,p.190]